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,于2016年8月17日开始为期两天的营业培训。集团公司姚总和各分公司营业经理深层次的分析、讲解了山东省供热条例,同时对学员不理解的条例进行了答疑解惑。分组讨论环节,各分公司对收费工作各抒己见,遇到的同类问题进行讨论,交流经验。通过山东通源热力集团2016年营业研习交流培训使我受益匪浅,感触颇深。
山东省供热条例经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,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公布。该《条例》分总则、规划建设、供热用热、设施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6章56条,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第六条明确表示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,鼓励和扶持安全、高效、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。公司为城市集中供暖,可以提高能源利用率,降低能源消耗同时实现科学化管理提高供热质量,符合国家要求可再生资源,遵循了政府主导、企业经营、保障安全、节能环保的原则。供热资源绿色环保,政府支持,供热前景好。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,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:
(一)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、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;
(二)擅自改动供热管道、安装管道泵、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;
(三)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;
(四)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。稽查中若查到用户违反供热正常运行的,必须严肃处理。
营业收费是主要的服务性窗口,直接面对用户,必须有服务热用户的意识,耐心解决热用户问题,对于态度不好的用户我们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,注重细节,塑造良好的形象,时刻做到微笑服务,文明用语。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让我们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服务,不能让文明礼仪微笑服务流于形式。我们应把微笑贯穿于工作的始终,让文明渗透到每个收费工作环节,把我们的满腔热情投身于此,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,也能赢得广大热用户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管理出质量,管理出效益,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。加强培训与学习,则是提高企业管理者管理水平最直接的手段之一,也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。感谢集团姚总组织此次培训,给予我们一个交流的平台,相互交流学习,取人之长补己之短。本次培训让我了解和掌握了先进的理念和工作方法,我将不负重望,完成领导交给我的工作任务。
夏津公司营业部 秦志凤